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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江县妇幼保健院 污水处理站废水和废气、噪声检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

发布时间:2026年10月08日浏览:7262次

依据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 (GB18466-2005) 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 (国令第 736 号)第十九条“排污单位”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,依法开展自行监测要求。南江县妇幼保健院拟采购污水处理站废水和废气、噪声检测服务, 现公开邀请具有合格资质的商家参与,具体内容如下:

一、采购项目名称:

南江县妇幼保健院(南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)污水处理站废水和废气、噪声检测服务。

二、公告时间

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0日(3个工作日)。

三、采购项目概况

(1)采购单位:南江县妇幼保健院

(2)采购项目:污水处理站废水和废气、噪声检测服务。

(3)技术参数及要求:详见附件1。

(4)采购范围包括:污水处理站废水和废气、噪声检测服务。

四、预算控制价

项目预算控制价:5.5万元/年(超过预算控制价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,响应文件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)。

五、采购方式:本项目为医院自主采购,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评审,价格最低者成交。

1.询价文件领取方式:免费网上下载。

2.报名方式:填写南江县妇幼保健院“污水处理站废水和废气、噪声检测服务”询价采购报名表(见附件2)加盖鲜章。

3.报名时间:2026年10月8日9:00时至2026年10月10日18:00时。

4.询价时间及地点:2026年10月12日10:30时在南江县妇幼保健院第二综合大楼十四楼会议室(逾期收到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)。

5.报价文件要求:根据询价文件要求,一式2份,正本1份,副本1份,投标《报价文件》必须密封并加盖鲜章。

六、报价单位资格要求

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必需的能力和设备(附公司简介、厂房设备照片);

2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(提供承诺函);

3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(提供承诺函);

4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(提供承诺函);

5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(提供承诺函);

6、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/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 行贿犯罪记录(提供承诺函);

7、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认定证书(CMA)(提供证书及附表覆盖本采购内容复印件);

8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竞标。

以上所有资料均加盖公章。

七、询价单位和部门联系方式

联系地址:四川省南江县集州街道米仓山大道文庙滨河路168号(保健院新院区)   邮  编:636600

南江县妇幼保健院采购办:0827-8621609

监督电话:0827-8268381(南江县采管办)

0827-8230904(南江县卫生局监察室)

0827-8621607(南江县妇幼保健院纪检办)

 

附件1:技术参数及要求;附件2:询价采购报名表x


南江保健院  供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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