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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报帐须知

发布时间:2023年09月06日浏览:17344


一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该完善的手续:

1、在入院24小时之内,患者必须凭身份证或户口薄、社保卡(医保电子凭证)、医生开具的《入院通知单》,到一楼的医保报帐室进行入院登记和医保登记,并缴纳预交金,方可办理医保报帐手续。

2、出院时,持出院证、身份证、社保卡(医保电子凭证)、预交金单据,到一楼的医保报帐室办理结算。

3 、外伤患者需要配合医生完善有关的告知承诺书,待县医保局审核之后办理医保报帐。

4、危急症病患者或“三无患者”在办理“绿色通道”手续后,才可由入出院处办理入院手续,并在24小时内到入院处完善报账的相关手续。

5、异地(巴中市外)医保病人住院时,需要在“国家服务平台”APP或者通过电话方式联系参保地医保局备案后才能报帐。

二、新生儿报帐应完善的手续:

1、新生儿出生后应及时凭出生医学证明上户。

2、持户口簿到当地政府或居住地街道、社区医保办办理参保手续,同时办理新生儿社保卡、缴纳参保费。

3、缴纳参保费后10天,持户口簿、出生医学证明、出院证、结算凭证、新生儿社保卡到医保科报账。

4、特别注意:

(1)新生儿出生90天内缴纳参保费的,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;

(2)新生儿出生超过90天缴纳参保费的,待遇享受期自缴费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。

5、入出院处咨询电话:8621665


 

 

 


南江保健院  供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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